第一部分 河南省中醫藥科學院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部門所屬預算單位構成情況
第二部分 河南省中醫藥科學院2025 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附件: 河南省中醫藥科學院 2025 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經濟分類匯總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項目支出表
十一、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匯總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中醫藥科學院概況
一、河南省中醫藥科學院主要職責
推動中醫藥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與省醫學科學院共同推進中西醫協同創新,聯合我省相關科研院所、醫療機構、高校、學會、協會等創新主體,集聚整合優勢科研資源,匯聚、培養創新人才團隊,系統開展中醫藥科學研究,承接國家級、省級相關科研平臺建設和項目實施,推動重大項目成果臨床應用和產業轉化。
二、河南省中醫藥科學院所屬預算單位構成情況
河南省中醫藥科學院部門預算包括院本部預算。省中醫藥科學院院本部內設綜合辦公室、人力資源部、科研事業部、項目運營部、國際交流合作部 5 個部門。根據《河南省中醫藥科學院組建方案》,河南省中醫藥科學院設置基礎研究中心、臨床研究中心、中藥資源中心、信息文獻中心、岐黃書院和產業發展中心。
第二部分
河南省中醫藥科學院 2025 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河南省中醫藥科學院 2025 年收入總計 3591 萬元,支出總計 3591 萬元,與 2024 年預算相比,收入增加 591 萬元,增長 19.7%。主要原因:2025 年增加衛生健康人才培養資金120 萬元、中醫扶持資金 232 萬元,2024 年結轉資金 239 萬元等專項資金;支出增加 591 萬元,增長 19.7%。主要原因:2025 年增加衛生健康人才培養資金 120 萬元、中醫扶持資金232 萬元,2024 年結轉資金 239 萬元等專項資金。
二、收入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河南省中醫藥科學院 2025 年收入合計 3591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 3352 萬元;預計部門結轉資金 239 萬元。
三、支出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河南省中醫藥科學院 2025 年支出合計 3591 萬元,其中:基本支出 0 萬元,占 0%;項目支出 3591 萬元,占 10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河南省中醫藥科學院 2025 年一般公共預算收支預算3352 萬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 0 萬元。與 2024 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收支預算增加 352 萬元,增長 11.73%,主要原因:2025 年增加衛生健康人才培養資金 120 萬元、中醫扶持資金 232 萬元等專項資金;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增加 0 萬元,增長 0%。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河南省中醫藥科學院 2025 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年初預算為 3352 萬元。其中:基本支出 0 萬元,占 0%;項目支出3352 萬元,占 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河南省中醫藥科學院 2025 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年初預算為 0 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 0 萬元;公用經費支出 0 萬元。
七、 “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我院 2025 年“三公”經費預算為 0 萬元。2025 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數比 2024 年增加 0 萬元。
具體支出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 0 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預算數比 2024 年增加 0 萬元。主要原因:我院目前暫無正式在編人員。
(二)公務接待費 0 萬元,主要用于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預算數比 2024 年增加 0 萬元。主要原因:我院目前暫無正式在編人員。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0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 0 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0 萬元,主要用于開展工作所需公務用車的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數比 2024 年增加 0 萬元,主要原因:我院目前暫無正式在編人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數比 2024 年增加 0 萬元,主要原因:我院目前暫無正式在編人員。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我院 2025 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行政(事業)單位機構運轉經費
河南省中醫藥科學院 2025 年機構運轉經費支出預算3000 萬元,主要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及正常履職需要。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5 年政府采購預算安排 0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 萬元。
(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5 年對河南省中醫藥科學院項目支出全面實施績效目標管理,涉及預算撥款 3591 萬元,共 4 個項目,無部門重點評價項目。
(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24 年期末,我院共有車輛 0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 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 0 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 0 輛,其他用車 0 輛;單價 50 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0 臺(套),單位價值 100 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 臺(套)。
(五)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情況
我院負責管理的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共有 0 項;我院將按照《預算法》等有關規定,積極做好項目分配前期準備工作,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財政部門提出資金分配意見,根據有關要求做好項目申報公開等相關工作。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是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是指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費。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門取得的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使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是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必需的開支,其內容包括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兩部分。
八、項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九、“三公”經費:是指納入省級財政預算管理,部門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業)單位機構運轉經費情況:是指為保障單位(包括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